来源:上海证券报·中国证券网
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郑维汉)9月28日晚间,新光光电公告称,近日收到嵩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康为民的《立案通知书》和《留置通知书》,康为民被实施留置措施。
新光光电已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,由副董事长王玉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,由副总经理曲波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。新光光电表示,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,董事会运作正常,生产经营秩序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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