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腐扫黑剧《以法之名》剧情已经进入高潮阶段了,江旭东江远,甚至包括江敏,肯定要受到应有的惩罚和惩处。
15年前的江远酒后疯狂飙车撞死人案,江敏是知情者。江旭东知道洪亮进入专案组,知道江远参与了策划万海案后,他打电话把江敏从北京叫回来,并且让江敏把洪亮从江南市叫回来。
他要趁着兰景茗来拜访自己时,好好敲打一下洪亮,给兰景茗吃一颗定心丸。
洪亮回到“家”中,江敏连一句话都没有和他说,卧室也没有让他进。
洪亮叫江旭东一直叫“旭东同志”,他和江旭东的关系,始终停留在上下级层面,并没有成为真正的翁婿关系。
洪亮在江旭东家里,地位其实和保姆差不多,除了女儿,没有人把他当亲人。
江旭东不但把洪亮当下级,更把洪亮当成了工具人,就是因为害怕别人背后嘲笑自己,所以洪亮在省检工作上不积极,说话做事总是窝窝囊囊的。
洪亮知道,就算自己靠真本事和工作成绩升上去了,在别人眼里,还是因为江旭东的关系。
所以,洪亮才在工作上缩手缩脚的。
江远虽然叫洪亮姐夫,但也是表面上的。
江敏虽然是洪亮的妻子,但更像是洪亮的老板,并且是一个霸道不通人性的老板。
洪亮对妻子一直都是以“领导”来称呼的,每次接到江敏的电话前,都要先做好心理建设,脸上堆起笑容,才接起电话,先称呼一声“领导”。
江旭东的这个家庭,里面的气氛让人窒息,真不知道洪亮这么多年,是怎么熬过来的。
洪亮心里想什么,江旭东江敏从来不关心,他们要的洪亮,是他们想要的洪亮,而不是真实完整的洪亮。
15年前,江远飙车撞死人后,他给江旭东打电话,当时家里只有江旭东江敏,洪亮并不在。去车祸现场时,江敏也去了,车上也没有洪亮。
也就是说,洪亮那个时候,和江敏还没有结婚。
后来,江旭东要在乔振兴李人骏洪亮三个人中选女婿,最终选了洪亮。
孙飞说,老领导江旭东最终选择谁当女婿,是听了他的意见的。
孙飞在看人方面,眼光很准,李人骏的确是官迷,乔振兴的确轴,洪亮也的确是处事周全。
江敏知道车祸的真正肇事者是江远,但她却选择了沉默和包庇,也就是说,江敏这个角色,她是一个不敢承担责任的人,她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。
1·31抢劫杀人案发生后,兰景茗成立了专案审查组,谢鸿飞是组长,李人骏是主办检察官,洪亮乔振兴是组员。
在起诉和不起诉的问题上,洪亮投了要起诉的李人骏,这才在自己的工作中留下了污点和隐患。
1·31抢劫杀人案是一场冤案,开枪杀人的王大有(熊磊)被孙一虎顶了罪,杨婧的父亲杨正,还在医院被孙飞姜红军灭了口。
问题是,当时洪亮为什么选择支持李人骏呢?
这个很简单,应该是受了江敏的影响。江敏外表这么温柔漂亮,对于年轻的洪亮来说,肯定非常有吸引力,即便是江敏心里有鬼,被江敏迷得神魂颠倒的洪亮,也感觉不出来。
所以,当江敏暗示江旭东和兰景茗的意思是起诉时,洪亮只能跟着走了。洪亮已经被江敏迷晕了,要是忤逆了江旭东,他这个女婿就做不成了,就娶不到江敏了。
江旭东在江远肇事案后,就已经被禹天成拉下水了。1·31抢劫杀人案这起冤案,又是禹天成让江旭东制造的。
这个时候,江旭东让江敏向洪亮暗示自己的意思,他的心思的确很阴险,就是利用洪亮对江敏的迷恋,把洪亮也拉下水。
李人骏这边,他就是一个一心向上爬的官迷,1·31抢劫杀人案这样一个机会,他肯定要快判快杀的。
洪亮为了江敏,已经跟着顺从了江旭东的意思,乔振兴一个人,是无论如何也翻不了盘了。
那么,江敏为什么不选李人骏和乔振兴呢?
江敏是学检验专业的,是理科,她和心思深沉的李人骏不同频。乔振兴这边,以他的性格,他和江敏更不同频。
洪亮在指导组解散后,为了重查乔振兴案,这才偶然从公小智这条线上,知道了当年1·31抢劫杀人案的部分真相。
江旭东和江敏,让洪亮也成了1·31抢劫杀人案冤案的制造者之一,就是为了方便他们父女俩彻底控制住洪亮。
只要洪亮不听话,他们随时可以拿出1·31抢劫杀人案说事情。
洪亮第二次从东平回来后,他的离职报告已经签了。可是,洪亮还是加入了专案组,去查万川矿业矿难案和万海案去了。
洪亮之所以改变了主意,是因为他发现了1·31抢劫杀人案的部分真相后,他把以前的事情联系起来,终于看透了江旭东和江敏的真面目。
所以,江敏不让洪亮进卧室,他也没有感觉到什么痛苦和失落。
估计大结局前,江敏肯定会以婚姻为筹码,给洪亮施加压力的。
不过,已经看透江家真面目的洪亮,应该不会屈服的,他和江敏的婚姻,应该走到头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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